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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是一种公众的感觉,这样说好像无可厚非,因为我们这代人已经习惯了自由恋爱,更习惯了走在大街上欣赏各式各样的牵手快餐。除非你没有感观神经,除非你是太监,不然你很难拒绝每分每秒扑天盖地的异性信息。爱美的人越来越多,缘于日益开放的审美观念,这和电影院里情侣包厢的增长速度不谋而合。不是你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二十年前的恋人们心里想的,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恋爱给你带来了满足,给大家带来了快乐。
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了,恋爱不但是我们的权利,还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不这个世界上肯定不会有妇产科医生,酒店里也不会有各种情人套餐。恋爱让每个正常的人有追寻快乐的手段,也让相关商人们有活下去的理由。只是值得珍藏的是,我们总有那么一段时光,恋爱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自己。
我第一次追女孩子,和我的同龄人一样,是在九年前的夏天。那一段时光我的整个生活非常狼狈,仿佛掉进了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世界。十七八岁腋毛还没长全的男孩子,好像不是跟某位同班女生搞了场恋爱,而是打了一场艰苦卓绝的硬仗。说实话,绝对菜鸟跟浪漫的恋爱扯不上半点干系,相差十万八千里,套用点儿网络上的通用词,没有一个人相信我这号人能泡上MM。可奇迹还真的就发生了,由此我相信爱情这玩艺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该你恋爱的时候,你躲也躲不掉,不如趁早来一回。
那时在我们学校搞恋爱的生态环境需要解释一下。任何一名在全校范围内被加冕的美女,读到高二时若还未名花有主,说明这位美女不是性冷淡,就肯定是学习委员。一般人便会对她敬而远之。一般人特指那些没有耐心和闲工夫尤其是缺乏特高温度的人,非此不能将冰山融化。美女当然是招惹帅哥的,何况我们学校的帅哥又是何其多,到附近录像厅里一抓一大把,全是嘴里咬着烟的白面书生,既有风度又有气质。周未没去过录像厅的帅哥尽可以排除在外,十几岁的年龄连港台电影都不感兴趣,那么美女香喷喷的脸颊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块抹上了化妆品的生肉。
看来你有点眉目了,录像厅那时就是我的家,我喜欢抽烟,喝酒,台球,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特指玩牌,赌注每次一张毛票)。适合男孩子的课外活动我概不缺席,一直是积极分子。但我绝不是白面书生。那时我又黑又瘦,一米六的个头,脚上的双星运动鞋半年不洗一次,裤子脏得闪闪发光。头发像鸟窝不说,教导主任三天两头的还找我谈话。这样的形象当然缺乏谈恋爱必需的一些基本条件。所以当我准备恋爱一场对自信心以资证明的时候,认识我的人都对此嗤之以鼻。
他们说的不错,晚自习过后,我在第一次送那位女孩子回家路上遭遇了奇耻大辱。这并非她的原因,而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在接近二十分钟的路途中说不出一句话。不是我不想说,而那突如其至的紧张和怪异的急迫感,尤其是她身上散发出的浓重的胭粉味将我熏得一张嘴就想打喷嚏。她走在前,我跟在后,改革开放以后的路灯闪亮,能够照清落在路面上的一根毛。我的第一场恋爱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粉墨登场。因为身边不时驶过几辆熟面孔,诧异的眼神在我们身上掠过,继而是错愕的大嘴和诡秘的表情,仿佛恐龙重生,外星人造访。当天下午我那张请求约会的纸条发出得倒还顺利,因为身后有无数兄弟的大力支持,送纸条的工作不用我操心。校花答应得也倒极为爽快,从她看完纸条后抛给我的第一个媚眼中我好像突然看到了自己身上浑厚无比的那股男子汉气质。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虽然我不是小白脸,但我没必要轻视自己。 |